【脱贫攻坚】江山市:山坡“种太阳” 照亮脱贫路

2020-08-08

  在江山市新塘边镇毛村山头村光伏电站基地,一块块黑色太阳能电板串联组成一大片电池组件,通过“光伏效应”,将吸收的太阳光能转变为电能。该村党支部书记周勇强介绍,村里还利用光伏电站发电带来的收益,采购了一批茶树苗,套种在光伏板下,并聘请村里的低收入农户、劳动能力较弱的村民对茶园进行日常维护。“每天能拿到60元工资。”村民蔡秀香说。

  2018年,该村在市扶贫开发指导中心的帮助下,通过“扶贫资金+村集体入股”模式,在闲置空地上建起了占地面积约7亩的光伏扶贫电站,并于当年10月完工、并网。目前,全村光伏扶贫电站总面积约13亩,今年上半年已产生效益7万余元,预计全年收益可达15万元。

  近年来,我市因地制宜、创新思路,采取“借鸡生蛋”模式,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建设,收益回馈给低收入农户、经济薄弱村。据悉,我市已对5个重点扶贫村开展光伏扶贫,通过光伏发电为壮大村集体经济“造血”。每个光伏发电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约200万元,6个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。截至今年上半年,光伏扶贫产业总收益48万元,辐射低收入农户284户564人、经济薄弱村2个。

  在坛石镇鳌头村,光伏扶贫项目的竣工发电为村集体增收开辟了新渠道。鳌头村是山区村,此前每年村级集体经营收入不到5万元,是个经济薄弱村。去年12月,占地面积约20亩的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完成,今年前5月发电14万千瓦时,销售收入6万元。

  按照扶贫产业发展项目效益7:3的比例,鳌头村对光伏电站所得的收益进行分配,村集体提留70%,剩下的30%收益作为全村低收入农户的就业、房屋修缮、义务劳动、走访慰问等奖励补助资金,以及重大病残的救助金。王井水是该村一名低收入农户,一直住着泥木结构的老房子。今年利用光伏所得收益,村里打算帮助王井水修缮房屋。“村里帮忙修缮房子,以后下大雨也不怕了。”王井水高兴地说。

  “通过光伏扶贫项目,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每年可超10万元。”坛石镇鳌头村委会主任郑咸刚表示,通过项目来解决资金问题,既能帮助村集体经济增收,又可以推进村庄建设、村庄多元化发展,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。



作者:赵晨